您的位置  股市资讯  沪深指数

上海伊莱美医院违法被罚 医疗广告用患者照片展示效果

  • 来源:互联网
  • |
  • 2022-04-08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五重天

近日有关于五重天的话题受到了许多网友们的关注,大多数网友都想要知道五重天问题的具体情况,那么关于五重天的相关信息,小编也是在网上收集并整理的一些相关的信息,接下来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小编所收集到的与五重天问题相关的信息吧。

点击(前往)进行了解>>

以上就是关于五重天这个话题的相关信息了,希望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这些新闻大家能够感兴趣哦。

北京4月7日讯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静处〔2022〕062021002780号)。上海伊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以下情形的: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经查明,2021年9月起,当事人上海伊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2家平台自设页面发布了各类项目医疗美容网络广告,当事人在某网站的自设页面的“商家相册”中,上传了10张患者照片,在某平台的自设页面的“氧气秀”中,上传了多张患者照片。

另查明,当事人在某平台发布“眼部两项”、“眼部三项”、“下颌角整形长曲线截骨”和“种植牙”医疗项目的广告,其中分别在详情里介绍了手术医生的诊疗方法,种植牙时使用的材料、技术原理和种植过程。以上广告信息涉及了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内容。当事人于2022年3月3日主动对上述宣传内容进行了整改。因以上广告内容由当事人自行制作发布,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在2家平台的自设页面上,展示患者照片用以展示其医疗整容效果,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构成了擅自使用患者形象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当事人在某平台发布“眼部两项”、“眼部三项”、“下颌角整形长曲线截骨”和“种植牙”医疗项目中宣传“重睑术3大术:切开法、部分切开法、埋线法”、“截骨、留角”等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发布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医疗广告行为。

本案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当事人意识到其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嫌违法后,立即进行了整改,避免了危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利用患者形象、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医疗广告,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伊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伊莱美医院”)是经上海卫生局批准,由上海京来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近亿元,医疗营业面积一万二千平方米,医院开设有整形外科、美容外科、美容咨询室、美容设计室、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激光美容中心、美容中医科、生活美容室、中医养生室、抗衰老研究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等二十余个临床科室和辅助科室。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同步助手电脑版 http://www.cityruyi.com/lm-3/lm-1/6226.html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