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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光保险集团旗下的阳光产险增持伊利股份
近日,阳光保险集团旗下的阳光产险增持伊利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阳光产险和阳光人寿合计持有伊利股份总股本的5%,由此触发举牌。
似乎是有备而来为平息市场恐慌,阳光保险在举牌之后随即做出“两不”承诺:“不主动谋求成为伊利股份第一大股东”和“未来12个月内不再增持伊利股份”。
但鉴于此前宝能系、安邦系等先例,阳光举牌给伊利和外界带来不小的震动。伊利选择紧急停牌,谋求“重大资产重组或非公开发行股票”。还有评论称,股权分散的伊利遭遇“野蛮人”突袭,若处理不当,或将引发中国奶业地震。
早在2013年,生命人寿就举牌了上市公司农产品。2014年,安邦连续举牌招商银行、金融街、民生银行、金地集团。2015 下半年开始,保险公司更是掀起举牌上市公司的热潮,以前海人寿(宝能系)、国华人寿等为代表的险资频频发力,引起市场强烈关注。
尤其是宝能系争抢万科股权的凶悍手法,让险资的“野蛮”色彩尤为突出。一时间,资本市场对险资举牌风声鹤唳,仿佛一旦跨过了5%的首次举牌线,就如吹响了“篡权”的集结号财经事件案例,明争暗斗将会接踵而至。
虽然举牌后,阳光一再承诺“两不”,表示增持伊利是“出于对伊利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所进行的财务投资”。但是,伊利股份仍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表现颇为紧张。
对此,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任春生也出来“安抚”,阳光此举在规则许可的范围,履行了相关程序,且做出相应承诺,从目前看是在公开市场上正常的财务投资行为。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接触的多家大中型保险公司投资经理,也多以“平常心”视之。因为不少券商曾经向他们推荐过伊利股份,“股价显著被低估,建议逢低加仓”。
但外界一个疑问在于,阳光保险既然表态12个月内不再增持,何苦要买入区区几百万股触及举牌线而闹得沸沸扬扬?此前,阳光保险已经“安稳”持有4.91%,最新购入566.79万股,占总股本0.09%,刚好够上举牌线。
按东吴证券首席证券分析师丁文韬分析,按照目前财务会计准则,如果持有上市公司的份额超过5%并且获得董事会席位(或者股份达到20%),保险公司可以获得额外优势。
首先,达到5%,就可以用权益法记账。上市公司净利润可按持股比例确认为保险的投资收益,账面投资回报率大幅提升,且不受股价下跌影响,未来如果股价上涨卖出还可赚取价差收益。
其次,还可以降低偿付能力资本要求,“偿二代”标准鼓励保险资金进行长期稳定的投资、减小权益资产带来的价格风险。
此外,如果能够进一步获得董事席位,还可以影响上市公司分红计划,参与上市公司运营,达到保险公司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不过,阳光与伊利的业务范围相差较远,并且阳光也明确表示仅为财务投资。
有阳光保险自身的承诺,加上保监会官员的“安抚”,再加上专业的分析,按理,阳光的财务投资者立场是比较可信的,但为何伊利仍如惊弓之鸟?
原因也不难理解。与万科相比,伊利的股权结构更加分散。从其半年报不难看出,第一大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仅为8.79%,前十大股东中公司董事占据四席,合计持股比例近8%。该类企业令其极易成为外来资本的潜在收购对象。自“万科大战”后,伊利便被券商认定为“举牌概念股”。
早期的2006年和2008年最新财经新闻 事件,伊利更是两次被传受到狙击,不过对象分别是达能和光明,来自同业的觊觎。
即便阳光足够“温柔”,也难保没有其他野蛮人垂涎这块“肥肉”(当然也难保阳光日后“翻脸”不再善意)。所以,也就难怪以潘刚为首的伊利管理层紧张了,视阳光举牌为警钟,欲图保全之策。
针对外界的质疑,阳光保险似乎表现得有点冤。其高管也对《财经国家周刊》表示接下来没什么动作,不宜过度解读。
最权威的说法可能来自保险业的“大家长”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项于今年7月的“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对多位保险公司董事长表示,少数企业进入保险业后无视金融规律,规避保险监管,蜕变成“暴发户”、“野蛮人”。
言下之意,确有少数“害群之马”。过去几年,有些民营中小保险公司利用寿险牌照作为杠杆融资平台,通过高收益万能险和高现价产品迅速做大资产规模财经事件案例。这类险企被称为“资产驱动型”险企。由于此类保险资金成本明显低于信托和银行最新财经新闻 事件,可利用其配合实际控制人进行战略收购。
第一类,保险公司作为杠杆融资平台配合股东进行战略收购。譬如,宝能系下的前海人寿,举牌万科A、南玻A等。该类公司目标多为地产公司。此类举牌过程中,保险公司通常会在短期集中买入,导致目标公司的股价急剧拉升。
即便宝能收购万科来势凶猛,据媒体公开报道称,宝能系掌门人姚振华也曾经承诺,宝能系成为大股东之后,王石还是旗手。只是生性直白的王石表态,“你想成为第一大股东,我是不欢迎的”, 甚至扬言赶走“野蛮人”。
第二类,以财务投资为主,谋求一定话语权。比如安邦系、明天系、富德系等入股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金融街、金地集团等银行、地产类公司,派驻董事,一方面获得财务分红,一方面参与董事会决策。较长时间例持有,但至少表面来看,多数与原管理层相安无事,未见较大纷争。
第三类,传统保障类保险公司寻求权益类财务投资。在此类投资中,保险资金充分发挥长期性优势,往往选择股价相对低点买入高分红优质个股并长期持有。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监会对险企回归保障的要求下,国内大中型保险公司基本都隶属该类。他们利用产品结构布局上的优势,资金成本较低,盈利模式也不仅局限于投资利差,基本不存在控制上市公司的必要性。
阳光保险是国内保险业第二梯队“领头羊”,属于大中型险企。其管理资产近6000亿元,以往风格较为稳健,在二级市场迄今基本上以财务性投资为主。
据保监会数据,到今年7月,险资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有1.7万亿,而上演“野蛮人”故事的,并不多见。
再加上,从2015年3月至今,外管局收紧了海外投资,未再批复新的 QDII 额度。险资出海受到局限。所以,高分红、低估值、盈利具有可持续性的股权类投资财经类十大媒体,更加成为险资出手的优质标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保险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郝演苏分析,长期权益类投资,一方面有利于险企从资产端配合负债端向长期、保障型转变;另一方面,权益类投资的弹性及收益预期好于债券和存款,具有“类固定收益”的属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成为对抗低利率、维持投资收益的有效手段。
尽管如此,受低位徘徊和保监会监管加强影响,到2015年底,累计只有10家保险公司举牌了36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余额是3650亿,占整个保险资金余额的3.3%,比例很小。2016年至今,也未出现险资集中举牌。
据报道,保监会资金运用部小范围不久前下发《关于加强保险机构与一致行动人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保险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投资股票的两种情形实施差别监管:一般股票投资和重大股票投资。保险机构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应当在事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材料申请核准;保险机构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20%以上新增的股份应当使用自有资金;保险机构不得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
监管层对万能险态度日趋谨慎,再加上结算利率在“资产荒”背景下逐步走低,万能险对保户的吸引力下降。所以“资产驱动型”险企举牌,将难以为继。
但正如阳光保险举牌伊利股份一样,自身实力较为雄厚的大中型险企举牌上市公司,或将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新常态”。2016年7月,保险行业总资产已达14.3万亿元。尽管保监会对“重大股票投资”求稳,但对“一般股票投资”呈放开趋势。2014年初,保监会将权益类投资占比提升到30%。2015年中,进一步放开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将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比例上限提升为10%财经类十大媒体,投资权益类资产达到30%比例上限的,还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至40%上限。
而目前,这一政策空间远未用用足。到今年7月,险资共有1.7万亿权益类投资,理论上,最多还有4万亿险资“炮弹”。
当然,这只是一种想象,但比起伊利们的恐慌,对大量需要融资的企业和亿万散户而言,想想也能醉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