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理财手机投资理财软件
份额(销售代码8299):通过合格投资者评估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仅指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家族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4)E份额:投资者单笔认购/申购上限为300万元和本理财计划E份额规模上限中二者的较小值
份额(销售代码8299):通过合格投资者评估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仅指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家族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4)E份额:投资者单笔认购/申购上限为300万元和本理财计划E份额规模上限中二者的较小值。
(6)JS份额:投资者单笔认购/申购上限为5000万元和本理财计划JS份额规模上限中二者的较小值。
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特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的收益随投资收益浮动,投资者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而蒙受损失且不设止损点。在理财计划对外投资资产正常回收的情况下,扣除理财计划税费和理财计划费用等相关费用后,计算理财产品的可分配利益。
2015年5月7日9:30到2015年5月10日16:30,认购期内认购资金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我们为什么要理财。
指理财计划终止之日,根据实际情况,是指理财计划预计到期日,或管理人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约定宣布本理财计划早于理财计划预计到期日而终止之日或宣布本理财计划延长后的实际终止之日。
1.固定投资管理费:管理人收取理财计划固定投资管理费,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30%/年。固定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2.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机构收取理财计划销售服务费手机投资理财软件,其中:A份额销售服务费率0.20%/年,B份额销售服务费率0.20%/年,C份额销售服务费率0.20%/年,E份额销售服务费率0.20%/年,V份额销售服务费率0.20%/年,JS份额销售服务费率0.20%/年。销售服务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3.托管费:托管人对本理财计划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率0.02%/年。托管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产品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本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管理人有权对当日单个投资者申请赎回份额超过本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本产品财产。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产品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本产品前10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本产品总份额50%的,当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我们为什么要理财、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本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管理人有权对投资者超过本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
5.其他(如有):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佣金、撮合费用等)、理财计划验资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清算费、执行费用等相关费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产品资金100%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业绩比较基准是本机构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招银理财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该调整将通过本《产品说明书》之“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就期间分配而言,本产品A、B、E、V、JS份额收益支付方式为每日收益结转份额;本产品C份额收益支付方式为现金分红。分红登记日为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
就终止分配而言,在理财产品终止日如理财计划项下财产全部变现,招银理财在理财计划终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扣除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税费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费、托管费等)后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如有,下同)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理财计划终止日,如理财计划项下所投资的标的资产因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原因不能全部变现,则招银理财将现金类资产扣除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费、托管费等)后,按照各投资者持有理财计划份额比例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分配。对于未变现资产部分,招银理财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寻求未变现资产变现方式,在资产变现后,扣除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费、托管费等,或者管理人、第三方垫付的费用)后,按照各投资者持有理财计划份额比例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分配。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每个自然日为估值日。招银理财于每个自然日计算理财计划C份额的份额收益率,A/B/E/V/JS份额每万份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招银理财于估值日后第1个工作日公布。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估值”。
投资者提交申购我们为什么要理财、赎回申请后,管理人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的日期,具体以本《产品说明书》之“理财计划申购、赎回”确定的申购、赎回确认日规则为准。
投资者可在开放期提交申购/赎回申请,管理人仅在开放日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日期以申购/赎回确认日规则为准。
本理财计划于申购期、赎回期开放申购和赎回。管理人仅在开放日对申购手机投资理财软件、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日期以申购、赎回确认日规则为准。特定情形下且本产品说明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申购、赎回”。
本理财计划份额净值为1.00元人民币/份 。即使赎回价格按照理财计划份额净值计算,赎回价格并非代表投资者最终可根据该价格获得最终赎回资金,具体见“理财计划利益分配”的相关规定。
在理财计划产品赎回期内的每个工作日,若理财计划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工作日份额的10%时,即为巨额赎回。
在发生巨额赎回及连续巨额赎回时,管理人有权依照理财计划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选择全额赎回、部分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本理财计划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投资者应缴纳的税收由投资者负责,产品管理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理财计划在资产管理、运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缴纳增值税(含增值税附加税费,下同)及/或其他税费的我们为什么要理财,即使本产品管理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纳税义务人,该等增值税及/或其他税费仍属于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理财计划税费,由本产品管理人申报和缴纳,该等税款直接从理财计划中扣付缴纳。详细内容见“理财计划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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