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支持文旅产业健康发展20条措施
成都3月4日电(记者李倩薇)纾困资金、租金减免、贷款贴息……成都市日前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20条具体措施减轻疫情对文化旅游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措施由成都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出台。疫情发生后,成都市委宣传部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全市22个区(市)县和15个文旅(运动)产业功能区的文旅企业及行业协会展开线上问卷调查,涉及企业经营现状、受损情况等18个调查项。
此次出台的20条措施涉及税款免减缓缴、社保免减缓缴、租金补贴、融资支持、稳定就业、公积金支持等20个方面。
疫情防控期间,成都将对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今年3月1日至5月底,小规模文旅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将由3%降至1%;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文旅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和旅行社等旅游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在租金补贴上,承租成都市级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文化旅游中小企业全免2020年2月份租金,3、4月份租金减半;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文化旅游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对符合条件的实体书店2、3、4月份房租给予20%-30%补贴。
贷款支持方面,成都市支持成都银行文创支行开发“文创通”信用贷款产品,对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良的文旅企业开展短期无抵押信用贷款投放,市级文创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承担70%的风险补偿。对影院新增贷款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50%的贷款贴息,对电影首映式给予30%的宣传经费补贴。